添加时间:2025-08-14 16:32:06
本招标项目为江苏苏豪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货架电商代运营项目(以下简称“本项目”),招标人为江苏苏豪数字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招标人”),招标代理机构为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招标代理机构”)。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,资金已落实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进行公开招标,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(以下简称投标人)参加。
1、项目名称:江苏苏豪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货架电商代运营项目
2、项目编号:PWZB2508049GF
3、项目范围: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“招标需求”。
4、合同履行期:有效期一年。本次招标服务期三年,合同一年一签。
5、最高投标限价:人民币1500万元,投标人的投标报价(含税价)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,作否决投标处理。
(一)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
1、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、参加投标竞争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(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);
2、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〔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,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〕;
3、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3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(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)、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证明,依法免缴或缓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,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〕。
(二)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
1、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(或)服务时,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,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。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和(或)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,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(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);
2、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(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,须具有至少三个同类项目(货架电商)运营成功案例〔提供合同协议书等业绩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,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,否则视为未提供〕。
(三)其他资格条件
1、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,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;(提供承诺,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)
2、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(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、财产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状态、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、重大行政处罚(即警告、罚款以外的行政处罚));(提供承诺,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)
3、投标人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;(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,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,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佐证,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)
4、投标人须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备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,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,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,也不得违反法律、法规规定对中标项目进行分包。(提供承诺,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)
5、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,否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。
(四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1、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,应于2025年8月19日17时00分(北京时间,下同)之前,发送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(4681627@qq.com)以获取招标文件,邮件格式如下:
(1)邮件标题以“【投标】项目名称或编号+单位简称”的字样;
(2)邮件正文应包含单位全称、经办人姓名、联系电话和完整的开票资料;
(3)邮件附件应包含营业执照、经办人的法人授权书(或单位介绍信)和经办人身份证正面的扫描件、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。
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资料并核验无误后,将以电子邮件(或电话)方式通知供应商委派其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及有效身份证件,至招标代理机构的地址获取招标文件纸质版。如要求以其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,发生相关费用自行承担。
2、招标文件每套售价¥500.00元,文件售出概不退还。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转账信息:
收款人: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
开户行: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
账 号:125 908 788 710 401
注:转账时请备注“购买货架电商代运营项目招标文件”。非必要请勿使用个人银行账户转账,否则默认开具“个人”抬头发票。
3、投标事宜如有不解,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,联系方式见本章第10.2条。
1、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:2025年9月3日下午1时30分(北京时间)
2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25年9月3日下午2时00分
3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: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幢二楼会议室。
4、开标时间: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。
5、开标地点: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。
注:逾期送达的、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。
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,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,其投标将被否决;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,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。
本次招标事宜相关公告将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(pw.jscaee.cn)和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(www.jszbtb.com)发布,其他媒介转载需注明出处。
1、招标人
名 称:江苏苏豪数字科技有限公司
地 址:南京市软件大道48号
联系人:陈女士
电 话:13182819271
邮 箱:digitaltechnology@meetsoho.net
2、招标代理机构
名 称: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
地 址: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栋
联系人:朱工
电 话:025-69610345
邮 箱:4681627@qq.com
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
2025年8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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